法律分析:由城建局或建设厅管理。承担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。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,制定规范性文件,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
第七条 县级以上城市应当组织市政工程、城市规划、交通等部门,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。
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,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,经城市批准后实施。
第 城市道路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采取投资、集资、国内外贷款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、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。